山西省稷山县国税局组织收入措施硬
颁布时间:2000-02-21
【中华财税网北京02/21/2000信息】 山西省稷山县国税局针对1999年组
织收入困难重重的严峻形势,为了努力完成税收任务,进一步从措施上加大力度。
一是各征收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,排除一切干扰,不受客观
因素影响,加强对组织收入的领导。二是哪个征收单位收入赶不上,没有特殊原
因,坚决追究领导责任,对失职行为必须严加惩处。三是充分运用《征管法》的
法律效力,体现税收的“刚性”,保证政策到位、征管到位、处罚到位,对扰乱
税收秩序及偷抗税行为决不手软,坚决处理。四是坚决杜绝人情税、关系税,大
税、小税一起抓。五是局领导分片包干,蹲点坐阵,有关股室和征收单位挂钩,
任务到人。 (ar2000020410214)